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点击数: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

资助总额度42000,学院将在下达的额度范围内自行确定各档次名额。

(二)申请条件

  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

(三)报送材料要求

   成绩单。

(四)简介

  厦门大学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预科学生。

二、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年度资助额度20万元。

  名额不定,一等受助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所在单位申报总人数的5%。

(二)申请条件

  1.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本科生、预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成绩单、志愿服务工时证明。

(四)简介

  由厦门大学出资设立,用于对西藏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

三、应锦襄励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每人8000元/年。

学院可推荐1人,差额评选。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2022、2023级)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家境贫寒、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排名前30%);

  5.心怀感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提交电子版《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附件2)、成绩单、志愿服务工时证明,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四)简介

  原人文学院应锦襄教授的学生们为弘扬应锦襄教授之德艺双馨精神,自发捐款设立“应锦襄励学金”(附件3),希望以此奖掖后学,传承榜样。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3月7日17点前根据相关助学金的报送材料要求提交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团委办公室A206肖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Xiaolj@xmu.edu.cn,文件名:XX级- XXX(姓名)- XX推荐表。

学院初审后,将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1-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pdf

 附件2:应锦襄励学金励学金推荐表(样表).xls

 2-“应锦襄励学金”颁予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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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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